一、基金設立的目的及申請條件
1、本基金資助博士研究生參加在其研究領域中重要的、影響大的國際會議。鼓勵研究生出成果、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國際學術交流。
2.申請者需為電機系正式學曆脫産在讀博士研究生,拟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的主題應與申請者學位論文研究内容緊密相關。參加會議不應影響畢業答辯。
3. 本基金針對每位國重博導設立,限每年資助其名下的博士生1人次,且不超過2.5萬元。
4. 本基金對未成行的申請者不予經費資助。
二、申請程序
1. 申請者應至少提前一個月将申請表及申請材料交電機系研究生教學辦。
2. 系教學副主任審核,簽署意見;申請表複印件留存;
3. 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審核,簽署意見(西主樓2區208)。
4. 申請者辦理出國其它手續等;
三、申請材料
1.含本人簽字、導師意見及簽字的基金申請表;
2.會議的基本介紹,包括會議影響力、參會必要性的簡單說明等;
3.酌情提供會議其他資料(會議正式征文通知;大會邀請函;論文錄用函;論文全文複印件;大會報告或分會口頭報告說明)
四、報銷程序
1. 開會歸來,辦理财務報銷相應手續。
2. 國際處開具的出國批件(獲得批準後,交國家重點實驗室)。
3. 提供護照首頁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頁面的複印件、會議注冊證明、會議住宿證明材料的複印件,交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審核。
五、執行
1. 本基金自2009年6月1日開始啟動申請,至今有效。
備注:本基金申請程序的解釋權歸電力系統及大型發電設備安全控制和仿真國家重點實驗室。
請點擊附件下載申請表
電力系統及大型發電設備安全控制和仿真國家重點實驗室